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规定,党总支部确定吴青等11位同志为发展对象,现予公示,征求党员、群众的意见。公示期限内,可通过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实名向党总支部举报反映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;举报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线索。受理单位对举报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。
发展对象名单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: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
办公地点:F—202;F-204
联系电话:58683561;58683562
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理学院党总支部
2018年4月4日